很多人都搞错试用期时长,难怪入职后频频踩坑?
那时候,我刚当奶爸不久娃才半岁,奶粉钱烧得我急啊……
屁颠屁颠去了一家创业公司,HR说试用期三个月,我想着挺正常就签了。
结果合同就签了一年,后来跟朋友喝酒才反应过来,一年合同试用期最多一个月啊……(我真是个大冤种)
其实很多人跟我一样,压根不知道试用期长短跟合同年限是挂勾的。
上周三我带娃去公园,看到一只松鼠抱着松果发愣,突然就想到这事儿——
公司给试用期就像松鼠囤果子,能多囤一天是一天,但你得知道规矩啊。
打个比方吧,你签了三个月的合同,试用期就不能超过一个月。
签了一年合同,试用期撑死两个月。
三年以上那种长期合同,试用期最长六个月,但大部分公司也没那么长。
我身边有个兄弟,在某东面试,合同签了两年,HR说试用期四个月……
他还乐呵呵觉得是公司严格,后来才知道两年合同试用期最多两个月。
他当时就炸了,但以经入职了,只能硬着头皮干,心里天天不舒服。
还有一种情况更离谱——公司把试用期和“考察期”混着用。
先来个三个月试用期,完了又说再考察一个月,等于变相延长。
(这个操作我真是服了,跟耍猴似的)
我自己那会儿也是,干了两个月,某天跟老同事聊天,他说你合同一年咋试用期三个月?
我当场懵逼,回去翻合同才发现被套路了。
但当时娃生病住院,家里乱成一团,根本没心思去扯皮,只能忍了。
说到底,为啥这么多人搞错试用期时长呢?
一个是HR故意模糊,问起来就说“行业惯例”、“公司标准”,把人唬住。
另一个是自己也没当回事,觉得试用期嘛,大不了走人,结果后患无穷。
还有那种“试用期不签合同”的,更是大坑。
我邻居家孩子去一家小公司,说试用期半年,半年后才签合同。
结果干了三个月被辞退,啥补偿都没有,连个证明都没有,欲哭无泪。
这里有个细节——试用期的工资也是有下限的,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大概十来个点。
但很多公司就按最低标准给,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,那就不对了。
(别问我怎么知道的,问就是掉坑里过)
前两天刷到一个帖子,说某公司招人,试用期六个月,合同签三年。
看起来没毛病对吧?三年合同确实可以六个月试用期。
但问题在于,那个岗位根本不需耍那么长考核,明显是为了压榨廉价劳动力。

我认识一个作设计的妹子,进去说试用期三个月,结果第三个月快结束时被说“不合格”,让走人。
其实就是公司项目做完,找个借口白嫖三个月工资差价。
这种情况太常见了,尤其是年初和年底,公司为了冲业绩疯狂招人,完事就裁。
,说实话我觉得作为打工人,最该记住的就是——
合同多长时间,试用期最长多久,心里得有个数。
那怕不想跟公司闹,至少自己知道底线在哪,不被忽悠。
现在想想,如果我当初多留个心眼,翻翻劳动法(不用具体条款),也不至于白做一个月廉价劳动力。
不过人嘛,总得交点学费,尤其是当爹之后,家里事一多就容易糊里糊涂。
昨天给娃泡奶粉,手一抖倒多了半勺,心想这公司给试用期也是这么随意的吧。
另外,有些公司会把试用期写得很长,然候说“表现好可以提前转正”。
这话听听就好,真提前转正的概率,比我娃自己把饭吃完还低。
(绝了,我家娃吃饭跟打仗一样)
还有那种入职时说试用期一个月,过了两周又说公司规定试用期三个月,让补签协议。
千万别签!前面已经事实上履行了一个月试用期,再签三个月等于重新开始。
我当时就是被这么忽悠的,现在回想起来真想抽自己。
其实职场上的坑,很多都是信息差造成的。
你不懂规则,别人就按对他有利的来。
就像带孩子打预防针,哪个时间段打哪种疫苗,提前查清楚,省得白跑一趟。
杭州那边有个朋友,去年跳槽,合同签了两年半,试用期HR说两个月,他觉得没问题。
结果后来才知道,两年半属于“一年以上不满三年”区间,试用期最多也是两个月,但HR给的是上限。
虽然没违规,但也没占便宜,只是他感觉不舒服——应为同样条件,别人可能只给定一个月。
所以啊,面试时候问清楚试用期时长,再对照合同年限,自己快速算一下。
如果明显超了,要么直接谈,要么换个地方。
别像我一样,等入职了才后知后觉,那会儿就晚了。
最后啰嗦一句:试用期不是洪水猛兽,但也不是随便让人拿捏的。
知道规则,心里有底,哪怕真遇到了坑,也能及时止损。
就像我娃现在学走路,摔了几次就知道扶着墙,人都是这么成长起来的。
楼上的邻居遇到过这个点,才知道被坑了(血的教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