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用期被劝退有没有用,搞清楚这2条规矩再决定走不走
去年三月中旬,我在杭州滨江一家小公司做运营
,试用期刚满一个月零几天,领导把我叫进会议室,说“感觉你和团队节奏不太搭,要不你考虑下别的机会”,话说得挺客气,但意思很明白,就是劝退,我当时脑子嗡的一下,第一反应是完了,是不是我能力不行。
后来跟一个做HR的朋友吃饭聊起来,她筷子一放,说你傻呀,先别急着怀疑自己,先把两条规矩搞清楚,再决定走不走。
那天从会议室出来,我没马上回工位,先去楼下便利店买了瓶水,站门口冷静了差不多十分钟。然后我做了几件事,顺序记不太清了,大概就是流水账那样。
她说的两条规矩特别简单。
试用期被劝退,如果公司拿不出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,你是可以拿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的。
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,你干了多久就按多久算。
我那次是干了一个月出头,按规矩能拿差不多半个月工资。
另一条是,如果公司让你当天就走,那工资必须当天结清,不能拖到下个月发薪日。
这两条我一开始完全不知道,当时差点就收拾东西走人了,连工资都没问清楚。
我那个HR朋友还补了一句,说很多公司就是赌你不懂,你一慌自己提离职,他们啥都不用给。
所以关键就是别自己先开口说“那我走吧”。
我先翻出当初签的劳动合同,看里面写的试用期是多久、工资怎么算。
我那份合同写的是试用期三个月,工资是转正后的八折。
然后我打开手机计算器,算了一下我实际出勤的天数,包括周末加班那两天(这个我真没想到,后来才知道加班也要算进去)。
算下来应发工资是四千三百多,半个月补偿就是两千出头。
接着我回到工位,没有急着找领导,而是先给那个HR朋友发了条微信,问她我该怎么说。
她让我别用“好的我走”这种话,而是问清楚两件事:公司觉得我哪里不符合录用条件,有没有书面记录。
还有就是如果今天办离职,工资什么时候结。
我照做了吧。

下午我又去找了领导,语气很平,就说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是哪些方面不匹配,另外如果今天交接完,工资是今天结还是走正常发薪流程。
领导明显愣了一下,说他要问问人事。
过了大概半小时,人事来找我,说可以多给我算五天工资作为“过渡期补贴”,让我签个离职申请。
我一看那个申请上写的是“个人原因辞职”,就没签。
我说我考虑一下。
那天晚上回家,我闺女趴在我腿上问妈妈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,我说妈妈换工作了。
她哦了一声就跑去看动画片了。
我坐在沙发上又把合同看了一遍,确认自己没记错。
第二天我直接跟人事说,我不自己提离职,如果公司要终止试用期,请给我书面通知,并且按规矩把工资和补偿结清。
人事脸色不太好看,但也没再坚持。
最后我拿到了整月工资加上五天补贴,一共五千出头。
比我算的半个月补偿少一点,但比我一开始差点一分不要走人强太多了。
这里有几个我当时踩过的坑,列一下你们避一避:
还有一个细节,我那个月加班了两天,公司一开始不想算,说试用期加班没有调休。
我直接把打卡记录截图发过去,说这两天的出勤记录在这里。
后来他们补了三百多块。
钱不多,但那是你该拿的。
我后来跟另一个朋友聊起这事,她说她前年在某东做客服,试用期被劝退,自己傻乎乎签了离职单,结果半个月工资没了,还搭进去一个月的通勤费。她说那时候要是知道这两条规矩,怎么也得问一句。
所以你要是现在正遇到试用期被劝退,先别慌。
搞清楚公司有没有证据、工资怎么结、补偿给不给这三件事(其实核心就是那两条规矩)。
该问的问清楚,该留的记录留好。
走不走是你自己的决定,但走之前先把账算明白。
很多时候不是公司多厉害,是你自己先放弃了。
我最后离开那家公司的时候,人事送我到门口,说了句“以后有机会再合作”。我笑了笑没说话。心里想的是,下次合作可以,但试用期劝退的规矩我算是记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