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打工人必看:试用期离职居然也能拿到赔偿?
这事儿我问了3个人,得到4个答案,现再想想都傻(苦笑)
核心结论
试用期不是公司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的免死金牌。
那怕你入职才五天,只要公司操作不合规,你照样可以主张赔偿。
我自己在深圳换过七八份工作,最惨一份干了十一天就被优化,那时候不懂,背着电脑就滚了,现在想起来亏得慌。
- 公司主动让你走,如果你没有严重违纪、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,那这属于违法解除,赔偿是2N。啥意思?你干了半个月,N就是0.5,2N就是一个月工资。别嫌少,白捡的。
- 公司说你不合格,但拿不出你签字确认的考核标准,或者标准特别扯淡(比如“感觉你不适合”),那抱歉,还是违法解除,照样赔。
- 你自己提离职,一般情况下没赔偿。但如果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、没按约定提供条件、或者让你干明显违法的活,那属于“被迫离职”,公司也得赔。
- 如果试用期最后一天公司通知你“明天不用来了”,也没给你任何书面说明,恭喜你,这波赔偿稳了。
去年我一个朋友在南山某家做硬件的公司,试用期第三个月底被hr叫去谈话,说她“进度慢”,让她自己写辞职信。
她差点就写了,后来问我,我说别写,写了就啥都没有。
结果公司急了,第二天给她发了解除通知函,上面写的理由是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,但考核表她见都没见过。
最后协商赔了半个月工资,她当时还决得挺满意(其实算下来N+1都不到,但她不想折腾了)。
具体怎么操作
别慌,就按这几步来,全程不用跟谁撕破脸,但态度要硬。
- 先别签字。
任何让你签的离职申请、交接单、解除协议,全部先拿回来拍个照,说“我回去想想”。
一旦你签了“个人原因离职”,后面就全没了。
- 把证据留好。
劳动合同(没有也问题不大)、工资条、打卡记录、聊天记,录,尤其是hr或领导跟你说“你明天不用来了”的微信/钉钉消息,截图存手机也存个网盘。
我上次在福田某公司被辞,就是靠一条语音消息拿到的钱(那消息里领导说“真的不合适,你下周不用来了”,我当时还觉得在夸我)。
- 跟hr谈的时候,只说一个数:赔偿金,按工作年限算,不满半年算半个月工资,违法解除翻倍就是一个月。
你说“按劳动法规定,我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”,别多扯别的。
- 如果公司说“不发工资”,你记住,试用期哪怕只干了一天,工资也得给。
不给工资和赔偿,那是两码事。
可以先拿回工资,赔偿再谈。
- 谈崩了怎么办?
别怕,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或者仲裁。
深圳这边仲裁很快的,我另一个前同事在龙华申请过,从提交到开庭不到一个月,最后公司给钱了。
整个过程不用你请律师,自己跑一趟就行,比你想的简单。
哦对了,上周我自己在家做卤味,把桂皮和八角放反了,那锅肉愣是吃出股牙膏味,媳妇说以后厨房归她管。
行吧,说回正事。
有一点很关键,试用期时间长短。合同签三年以上,试用期最长六个月;签一年合同,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。你要遇到试用期七个月这种,直接违法,不但赔偿,超期的工资也得按转正标准补给你。
还有个坑,公司喜欢在试用期末尾挑毛病,说你“缺勤多了”“业绩不达标”。
这时候你先看合同里有没有写具体考核指标,没写?
那就等于没有。
写了?
那你得真没达标才行,而且他们得在试用期结束前明确通知你,拖到结束以后再说,属于无效。
再说个大家容意搞混的,试用期自己直接提离职,需要提前三天说,三天一到就可以走。
公司要是扣你工资,说“没提前一个月申请”,别信,那是转正以后的事。
试用期提前三天,法律明确规定,哪天通知哪天算,三天后结清走人。
我表弟在某电商公司,试用期第二周觉得太卷,周四提的,周一人事还想扣他一周工资,他把法条甩过去,钱当天到账。
最后给你交个底,深圳这地方,公司比想象中的怂。
多数hr口头特别硬,说什么“你去告吧”“一分没有”,其实他们心里门儿清。
一旦你带着打印好的法条、证据清单出现在办公室,语气平静地说“那我走仲裁了”,大多数会在48小时内主动找你协商。
我见过最离谱的一次,某东(不是京东,是某家做跨境的小公司)在南山科技园,hr上午说不给,下午老板亲自打来电话,说赔一个月,求别仲裁。
反正记住一句话:试用期不是廉价期。你越怕事,越被拿捏。该拿的赔偿,一块钱也是钱,去买几斤排骨炖汤它不香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