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,赔偿金和补偿金区别上班族要搞清楚
碎碎念:前阵子大学室友大刘被公司通知合同到期不续了(他干了整整四年三个月),慌得半夜给我打电话问能拿多少。
我让他先别急,搞清楚是“赔”还是“补”,这俩差一个字,到手的钱差出三四个月工资。
先说最核心的。
补偿金是公司跟你正常好聚好散,比如合同到期公司说不续了,或者公司想续但条件降了你不干,那按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几年,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,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算一年,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。
大刘这种四年三个月,能拿4.5个月工资。
这数字是按你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到手算的,把年终奖、加班费、餐补都摊进去,别傻乎乎只按底薪算(我第一份工作就吃过这亏,少拿了小一万)。
赔偿金是另一回事。
只有公司违法解除或者违法终止才涉及,比如你合同到期时正好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,或者在公司连续干满十年且你要求续签无固定期,公司硬是不续——那叫违法终止。
这时候拿的是2N,也就是补偿金的两倍。
大刘那种正常到期不续,拿的是N不是2N。
他听完沉默了三秒说“那网上说的2N都是骗流量的?
”对,多数标题党把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和普通到期不续的补偿金混一起说,害人不浅。
(刚写到这儿,孩子跑过来问了个问题,思路断了)
合同到期不续签,绝大多数情况拿的是补偿金N,不是赔偿金2N。
除非公司操作违法(比如该续无固定期不续、或者你处在特殊保护期),那才是2N。
还有一个容易漏的:如果公司维持原条件想续,你自己不想续了,那一分钱没有。
我表妹去年就是这样,公司说工资不变续三年,她嫌通勤远自己拒了,回来问我能不能要补偿,我说你这就属于自己放弃,没有。
几个容易踩的坑:
再说个真事。
我朋友公司去年底裁了一批合同到期的,HR跟每个人谈的时候都说“给你N已经是照顾了,按道理到期不续没有补偿”。
结果有个老员工工龄十一年,N算下来快二十万,HR又改口说“那给你N/2吧,公司也困难”。
老员工没松口,最后拿了全N走的。
所以别被HR的话术唬住,该是多少就是多少。
N是法定最低标准,不是公司恩赐。
怎么判断自己该拿N还是2N?
看公司给你的不续签通知书上写的理由。
写“合同到期终止”就是N。
写“因您不符合岗位要求不予续签”——这种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,其实有争取2N的空间,但普通人耗不起,多数还是协商拿N走人。
我邻居家小孩在深圳某大厂外包,到期不续,公司最开始连N都不想给,说“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没有补偿”,他差点就信了哈。
后来我让他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翻出来拍在桌上,HR第二天就改口了。
具体算钱的时候,月工资基数不是你以为的那个数。
是离职前十二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值,包括基本工资、绩效、津贴、加班费、年终奖分摊。
去年十月在杭州跟一个做HR的读者吃饭,她说她们公司有人月薪八千但年终奖拿了六万,最后补偿金基数算下来一万三。
所以别只盯着工资条上那个基本工资,把银行流水打出来好好加一加。
最后提一嘴,合同到期不续签,公司还得给你办离职证明,十五天内搞定。
这个跟补偿金是两码事,别混一起谈。
有些人为了拿离职证明就放弃补偿金,亏大了(离职证明是你找下家的必需品,补偿金是你应得的钱,两样都要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