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里的试用期条款,这5个细节最容易踩坑?
前天晚上我都躺床上了,老少数突然尿床,折腾到半夜两点多才睡着,吧.结果第若干天一早,我闺蜜阿芳就给,我打电话嗓门大得跟吵架似的:“姐,你帮我看看这劳动合同,试用期那栏写的啥玩意儿?
” 阿芳之前在老家一个厂里干了六年多,今年才来这边找活。
她这人作事风风火火的,面试第二天就去上班了,合同看都没细看就签了。
我说你这也太虎了,她说“公司说统一规定也没啥好挑的”,我就知到八成要踩坑。
我跟她讲了我家隔壁老陈媳妇的事儿。
老陈媳妇跟我差不多大,也是个直肠子,去年去某东的物流园应聘,合同上试用期写的是“两个月”,她寻思着挺正常的。
结果干到第二个月倒数第三天,人事找她谈话说她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,让她走人。
她当时脸都绿了,但也没办法,签了字的合同白纸黑字写着的。
其实这里头就有个坑,很多公司在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拿你开刀,省得给你转正。
第一个容意踩坑的细节就是试用期的时长。
国家是有规定的,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。
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,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。
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,不能超过六个月。
你要是签一年合同结果试用期写着三个月,那就不对劲了。
还有就是试用期不能单独设。
有些公司搞神马“试用期合同”,等你试用期过了再签正式合同,这是不合规矩的。
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,不能脱离,也就能写一次。
阿芳说她有个老乡,在一家公司干了三年多,每次续签都重新约定试用期,这明显是坑。
再说一个事,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大概十来个点,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我有次看到楼下便利店招人,试用期给开几十0,转正给开几十0。
看着好向没毛病,但转正后2800的80%是2240,试用期2500是达标了。
但要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600呢?
那就违规了。
这个坑比较隐蔽,很多人都没注意。
其实让我最无语的一个坑,阿芳听完直接骂人了。
就是有些公司在试用期把社保给省了。
我老家的表弟去年进了一家装修公司,干到第四个月出了工伤,去申请的时候才发现试用期三个月的社保公司根本没交。

他去找公司,人事跟他说“试用期不交社保是行业惯例”。
拉倒吧,这哪是什么惯例,纯粹是糊弄人。
还有一个细节啊,试用期的辞退不是公司说不要你就不要你的。
公司得拿出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,不是你不行,是他想让你走的理由不够。
我认识一个朋友在广告公司当主管,她们公司有个试用期员工,干了一个多月,领导认为他能力不行。
但合同里没写清楚录用条件是什么,最后只能忍到转正再想办法调岗。
要是合同里写明白“每月需完成XX个设计方案”,然后他确实没达到,那辞退就没毛病。
很多时候辞退产生纠纷,就是因为录用条件写得太模糊。
最后说说试用期辞退的工资。
你要是被公司辞退了,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,该发的工资得发足。
我上次在网上看到有人说公司试用期辞退只给发70%工资,这就是耍无赖。
干了多少天就是多少天的工资,一分不能少,更不能以“培训费”之类的名目扣钱。
我们小区楼下那个水果店老板以前就是这么干的,招个店员干三天不要了,只给发一半工资,后来被举报了好几次。
阿芳听我说完,赶紧把自己那合同拿出来翻了翻。
她签的是一年合同,试用期写的两个月,工资是转正后的75%。
我跟她说,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最多一个月,你这明显超了。
而且工资低于80%了,你可以跟公司谈。
她当时就愣住了,“那我都签了咋整?
”我说签了也不怕,合同违规部分可以要求更改,但一般公司能规规矩矩谈的少。
我又想起来我一个同事的表妹,去年入职一家初创公司,合同里写试用期六个月,签的却是无固定期限合同。
表面上看没问题,但公司三个月后就把她开了,理由是“不合适”。
她也没法证明自己哪里不合适,录用条件写的是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”,这个太宽泛了。
所以签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录用条件,最好是能量化的,比如“销售岗每月业绩XX万元”这种。
阿芳最后气呼呼地说“打工太难了”,我笑着回她“你这才哪到哪”。
转念一想,我这三个孩子的妈不也是天天在生活里踩坑嘛。
前天老二尿床那条褥子还泡在盆里呢,今天回去还得洗。
反正啊,劳动合同这东西就跟买衣服似的,不能穿身上就走,得看看尺码对不对、有没有线头。
尤其是试用期那几个条款,万一哪天临睡前翻出来一看,发现踩了坑,半夜又该睡不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