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企业秋季招聘,劳动合同里这3个条款最容易被忽略?
我跟你说 上周陪我一个老同学吃饭,这哥们儿再东莞南城一家做电子元件的厂子当主管,说最近秋招招了批新人,签合同的时后差点没把人给气笑,哦。
他跟我吐槽,说有个小伙子,试用期工资谈得好好的,结果合同里写了个“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浮动发放”,小伙子没细看就签了,哦。
结果上个月厂里订单少了点,那绩效直接砍掉一半,小伙子去问,人事就指着那条款说白纸黑字写着呢。
我那同学说,他当时在旁边看着,真想抽自己两巴掌,当初怎么就没提醒一句。
这事儿让我想起自己几年前在东莞某镇(具体哪儿就不说了,免得惹折腾人)一家五金厂干过的糟心事儿。
那时候年轻,觉得签合同就是个过场,名字一签完事儿。
结果干到第三个月,想走人,提前跟主管说了,主管也点头了。
结果月底发工资,扣了我差不多五六百块,我去问,财务翻,出合同,指着一条“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,否则扣除当月全勤及部分补贴”的条款。
我当时就懵了,我口头说的不算?
那合同上还写着“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”呢。
你说气不气人?
后来学乖了,每次签合同,别的可以不看,这三样东西我拿放大镜找。
最容易忽视的三个坑,基本都藏在细节里 第一样,**工作地点和岗位的“灵活度”条款**。
现在东莞很多企业,尤其那种做外贸代工的,订单不稳定,最,喜欢在合同里写“工作地点服从公司安排”或者“岗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”。
你看着没啥,真等到哪天把你从南城调到松山湖,或者让你从技术岗去干质检,你哭都来不及。
我那同学厂里就有一个,招进来是画图的,结果干了俩月被派去跟线,天天在车间闻机油味,那小伙子气不过想走,结果合同里写了,主动离职要赔培训费(其实啥也没培训),最后扯皮扯了好久,还是扣了半个月工资了事。
所以啊,合同里凡是带“根据公司需要”“服从安排”这类字眼儿,的,你得多留个心眼儿,最好让HR在备注栏里写清楚初始岗位和大概范围。
第二样,**薪酬构成的“文字游戏”**。
这一条绝绝子,最坑。
很多合同不写具体数字,只写“基本工资+岗位工资+绩效工资+补贴”,但后面括号里又加一句“具体数额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”。
这就等于开了一张空头支票。
你面试时谈好的那个数,可能被拆分成好几块,基本工资给你压到最低标准,剩下的全靠绩效和加班费撑起来。
到时候请假扣钱,是按基本工资算的,那数字惨不忍睹。
我去年认识一个做电商运营的小伙子,跳槽去某东(不是京东啊,是东莞东城的一家网店)谈好月薪八千,合同上写“综合薪资八千,包含加班费”,结果每个月加班加得昏天黑地,算下来时薪还不如奶茶店打工的。
你得看清楚,写的到底是“固定工资”还是“综合工资”,这俩差别大了去了。
最好让合同明确写出**基本工资数额和绩效的计算方式**,哪怕写在附件里也行。
第三样,**试用期的“隐形延长”和“解除条件”**。
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六个月,但有的公司坏得很,合同先跟你签一年,试用期写三个月,然后到期了再跟你,签一份“试用期延长协议”,前后加起来超过六个月(这个我真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)。
还有更隐蔽的,是在试用期解除条款里做文章。
正常来说,试用期要被证明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才能解除,但很多合同写的是“试用期内,公司认为员工不胜任工作的,可解除合同且不支付补偿”。
这就把主动权完全握在公司手里了。
我一个朋友的弟弟,去年在虎门一家服装厂,干了五个月,眼看要转正了,结果被以“性格内向,不符合团队氛围”为由辞退了,合同上还真有类似条款,最后只能吃哑巴亏。
具体怎么避坑,给你几个土办法 签之前,拿笔把涉及**日期、数字、地点、岗位名**的地方都圈出来,逐字读一遍,别嫌麻烦,十分钟的事儿。
凡是空着没填的格子,一定要当面问清楚并填上,千万别签空白合同。
我这人就吃过亏,当年那份合同,试用期工资那栏是空白的,我以为是转正后统一算,结果发工资时候才知到被坑了。
还有,**合同一式两份,自己那份一定要拿到手**,盖了骑缝章的那种。
有些小厂只给复印件,原件收回去说“统一保管”,这就很不妙,万一以后有纠纷,你连证据都没有。
上个月我一个做HR的朋友还跟我说,现在东莞这边查得严,正规厂子都不敢乱来,但那种几十人的小作坊,还是照样搞这些花头。
说真的,咱们出来打工,赚钱是一回事,但该争取的权益,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,比啥都强。
我那老同学最后跟我说,他现在招人,都会多嘴提醒一句“看清楚了再签”,也算是将功补过吧。
反正记住,合同上让你签字的地方,一定是你看懂且认可的地方,别当甩手掌柜。
(哦对了,那天吃饭还听他说,他厂里食堂最近换了承包商,那辣椒炒肉里的肉片儿薄得能透光,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。
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