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,赔偿和自愿离职到底哪个更划算
我自己早年踩过这个坑。
那时候在城西一家做电商代运营的小公司,合同到期前半个月老板找我喝咖啡,说业务调整,让我“主动提离职对大家都体面”,还暗示背调会配合。
我当时没多想就签了自愿离职的单子(这个我真没想到后面会那么被动)。
后来才知道,同样是走人,主动提和公司不续签,拿到的钱差得不是一星半点。
先把结论撂这儿: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,你能拿到一笔按工龄算的补偿金,干满一年差不多是一个月工资,不满一年但超过半年的按一年算,不到半年的给半个月。
这个基数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到手工资,不是基本工资。
而自愿离职,一分钱没有,白纸黑字签了“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”,后面再想回头要,基本没戏。
去年十一月中旬我在杭州滨江一个共享办公空间赶稿子,隔壁工位那个做UI的小姑娘突然把键盘一推,说公司通知她合同月底到期不续了,人力给了两条路——要么拿一笔钱走人,要么自己提离职、公司给开个好看的证明。她问我哪个划算,我说你先别急,我给你算笔账。
那小姑娘月薪税前一万二,干了两年零三个月,公司不续签的话,她能拿差不多两个半月的工资,三万左右。
自愿离职呢?
零。
她听完沉默了好几秒,说人力跟她讲“主动走背景调查会好看”。
我当时就笑了,背调好看能值三万块?
再说真做背调,公司不续签又不是被开除,说清楚就行,哪有那么玄乎。
还有个细节,很多人栽在“合同到期”这四个字上。
公司不续签分两种情况:一种是公司压根不提续签的事,到期让你走,这种要给补偿;另一种是公司愿意续,但条件降了,比如工资砍一截、岗位调远,你不接受,这种也算公司不续签,照样得给。
只有一种情况拿不到——公司维持原条件甚至涨薪续签,你自己不干了,那才叫自愿离职。
我自己后来自由职业这几年,帮身边朋友看过不下十份这种通知。
有个做测试的哥们,去年九月在广州天河,公司给他两个选项:拿钱走,或者转去外包岗但工资降两千。
他选了拿钱,干了三年七个月,最后到手四个月工资,差不多四万八。
他跟我说,如果当时脑子一热签了自愿离职,这四万八就飞了。
具体怎么判断哪个划算,你按这几步捋一遍就行。
先算你干了多久,把入职日到合同到期日拉出来,看满几年零几个月。
再算你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,把奖金、补贴、加班费都摊进去(别只看底薪,这个很多人吃亏)。
然后拿月平均工资乘以对应的月数,就是你应得的数。
最后对比公司让你自愿离职时承诺的那些“好处”——比如多给一个月工资当“感谢费”、帮你交下个月社保、开好看的离职证明——把这些折成钱,看能不能超过你应得的补偿。
说到底,自愿离职唯一“划算”的场景,是你已经找好下家、下家催着入职、而你工龄很短(比如不到半年),补偿金也就半个月工资,懒得折腾。
但凡工龄超过一年,或者公司明显在赶人,那就别犯傻。
我那UI小姑娘最后选了不续签拿钱,今年一月初入职了新公司,三万块正好cover了她空窗期的房租和开销。
她后来请我吃了顿潮汕牛肉锅,说幸好没听人力的。
别把“好聚好散”当成放弃自己权益的理由。公司跟你谈体面的时候,它自己可没打算多掏一分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