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里试用期和转正日期对不上,入职前没看清白干一个月
你猜怎么着?
去年三月份我在杭州滨江那家公司入职,签合同那天HR把厚厚一沓纸推过来,指着几处让我签字。
我那时候刚从一个坑爹项目里脱身,急着上班,翻到最后一页就刷刷刷写名字了呢。
结果呢,入职前没看清试用期和转正日期对不上,白干了一个月。
你们可别忘记这个小问题,现在想想都想抽自己(血的教训)
事情是这样的呢。
合同上写试用期三个月,从3月15号到6月14号。
可转正日期那栏填的是7月1号。
我当时压根没注意这两个日期中间差了半个月。
到了6月15号,我以为自己转正了,工资该按正式员工算。
发薪日一看,还是试用期八折。
我去问HR,她翻出合同说你看,这里写着转正日期7月1号呢。
我说那试用期不是到6月14号就结束了吗?
她笑了笑说,中间这段时间算“考察延续期”。
(这个说法我真是头一回听说。
)
试用期结束日和转正日期必须严丝合缝对上,差一天都不行。
合同里这两个日期不一致,吃亏的永远是打工人。
我那半个月按八折算,月薪一万二的话,直接少了差不多一千八。
加上6月15号到30号这半个月的正式工资差额,里外里亏了两千多块。
这还不算因为转正延迟导致的绩效系数调整——我们公司转正后才有季度奖,我那个季度奖也泡汤了。
发现日期对不上之后,我做了几件事。
我还特意翻了翻我几年前那份合同,发现更离谱的地方:试用期工资写的是“转正后工资的80%”,但转正后工资那栏是空的… 空白的。
我当时居然也签了。
后来转正工资是按入职时口头谈的一万二算的,但如果公司耍赖说按最低标准呢?
我连个白纸黑字的依据都没有。
后来我跟楼下做HR的邻居聊起这事,她说这种操作在中小公司特别常见。
有的公司故意把转正日期往后写几天,有的写半个月,甚至有的写一个月。
一个员工多压半个月,一百个员工就是一千五百个工作日。
按日均工资四百算,公司一个月就能省下六十万。
这数字我当时听完就愣住了。
整个过程我没吵没闹,就是抓住一个点:试用期结束的次日,要么转正,要么走人,不存在中间地带。
这个逻辑你跟谁说都站得住脚。
还有个小细节。
我后来才知道,那份合同是HR从网上下载的模板,里面转正日期那栏原本是空的,HR手动填了个7月1号。
她为什么填7月1号?
因为公司规定每个月1号统一办转正手续。
也就是说,不管你试用期哪天结束,都等到下个月1号才给你转正。
这种“统一转正日”的操作,在那种一两百人的公司里特别多。
我表弟在城西一家电商公司,他们更狠,统一转正日是每个季度第一天。
他十月八号入职,试用期三个月,按理一月七号结束,结果转正日期写的是四月一号。
中间差了将近三个月,他去找主管,主管说公司就这样,爱干不干。
所以我现在看合同,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之前,一定会拿手机计算器把试用期起止日期加一遍。
开始日期加试用期月数,得出的那天就是试用期最后一天。
转正日期必须是第二天,或者至少是当月内。
差超过三天的,我直接问清楚。
问不清楚的,这合同我就不签了。
另外提醒一句,试用期工资那栏如果写的是“转正后的百分之多少”,一定要让HR把转正后的具体数字写上去。
空着不写,将来扯皮的时候你连基数都没有。
我那份合同就是活生生的例子。
后来我帮朋友看合同,发现某大型招聘平台上扒下来的模板,十个里面有六七个转正工资那栏是空的。
绝绝子。
上个月我在滨江天街碰到前同事,她说我走后那个岗位招了新人,合同还是老样子。
我笑了笑没说话。
有些坑踩过一次就够了,但总有人前赴后继地踩。
你问我怎么避免?
就一句话:签合同那天别急着走,花十分钟把日期和数字对一遍。
这十分钟,值两千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