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用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,劳动合同里这1条要看明白
我有个朋友说
我表妹上个月哭着给我打电话,说试用期最后几天被公司通知“不合适”,收拾东西走人,一分钱没多给。
她问我这算不算正常。
我当时就想起自己十年前在杭州滨江那家小公司,干到第87天被老板一句“明天不用来了”打发了,我居然还傻乎乎说谢谢。
(刚写到这,楼下装修电钻响起来,思路被打断了)
所以今天咱就掰扯清楚,试用期被辞退到底有没有补偿,以及你签的那份劳动合同里,有一行字你必须拿放大镜看。
核心结论
试用期被辞退不一定有补偿。关键看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,以及合同里写没写清楚录用条件。
如果是你自己能力不行、不符合录用条件,公司又能拿出证据,那确实可以不给钱。
但要是公司随口说一句“你不合适”却拿不出任何白纸黑字的标准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哈。
我邻居家闺女在商场做导购,试用期干了快两个月,店长突然说“总部个人看法是你形象不够”,让她走。
她回来哭,我说你合同上写“形象要求”了吗?
她说没有。
后来公司乖乖给了半个月工资。
所以别一听“试用期”三个字就觉得矮人一头。
具体实操方式
第一步,翻出你签的那份劳动合同,找到“录用条件”或者“试用期考核标准”这一块。
很多公司的合同是一沓通用模板,里面关于录用条件写得极其模糊,甚至压根没写。我见过一份合同,上面就一行字:“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转正”,完事了。这种写了等于没写。
你要找的是:有没有明确列出哪些情况算不符合录用条件。
比如“每月完成XX业绩”“考勤迟到超过3次”“客户投诉达到X次”这种能拿尺子量的东西。
如果合同里只有“工作态度端正”“服从安排”这种虚词,那公司想用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来辞你,难度就大多了。
(这个我当时真不知道)
还有个坑,有些公司会把录用条件写在员工手册里,合同上只写一句“详见员工手册”。
那你第二步就得去要那本手册看,而且要有你签收过的记录才算数。
我朋友在城南一家教培机构,试用期被辞,公司拿出一本手册说她“不符合”,她一问自己从来没签收过,最后拿了补偿走人。
第二步,搞清楚辞退你的真实原因,并且留下痕迹。
口头通知你走人,你就问一句:“请问具体是哪里不符合录用条件?
”然后打开手机录音,或者让对方发微信、邮件说清楚。
别觉得不好意思。
我表妹那次就是吃了哑巴亏,主管把她叫到会议室说了五分钟,什么书面东西没有,她回来就收拾抽屉了。
如果公司说是因为你“不能胜任工作”,这个和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是两码事。
不能胜任需要先培训或者调岗,然后再考核,还不行才能辞,而且得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额外给一个月工资。
你看,差别大了。
第三步,算清楚你能拿多少钱。
只要公司拿不出硬邦邦的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,那辞退你就得给补偿。
试用期不满半年,补偿是半个月工资。
这个工资是你试用期实际拿到手的那个数,不是转正后的。
比如你试用期月薪4500块,那就拿2250块。
要是公司没提前三十天通知你,还得再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。
这两笔加起来,差不多就是两三个月房租了,别不当回事。
第四步,谈的时候记住一个数——你的日薪。
有时候公司会说“给你三天工资算补偿”,你别被绕进去。
半个月工资除以你实际工作的天数,自己心里有个底线。
我堂妹在城西一家设计公司,试用期工资5500,干了四十天被辞,公司说给一千块“意思一下”。
她按半个月工资算应该是2750,最后谈下来给了两千五。

她说早知道第一步就把合同拍给懂的人看了。
- 合同里只写“按公司规定”不写具体录用条件的,你得多留个心眼。
- 试用期超过六个月的一定有问题,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才六个月,其他最多一两个月。
- 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工资八成的,本身就不合规,但这和辞退补偿是两件事。
- 让你签“自愿离职”或者“协商一致解除”的单子,别随手就签,签了性质就变了。
去年十月我在杭州凤起路那边喝咖啡,旁边桌两个小姑娘就在聊试用期被辞的事,一个说“就当倒霉呗”,另一个说“我想去问问但不知道找谁”。
我当时真想转过去插一嘴。
别当倒霉,该问就问。
最后说一嘴,每个公司套路不一样,但万变不离其宗——证据、合同、工资流水,这三样东西先收好。
你那个合同里的录用条件那一条,现在就去翻。
翻不到的话,心里就要有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