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里“年终奖视公司经营情况而定”这句话,风险有多大?
说到劳动合同里那句话,我可太有发言权了,吧,前两年我在城西开那个小面馆,招了个后厨帮手,合同里就手欠写了句“年终奖视经营情况发放”,结果那年夏天热得要死,我店门口那棵桂花树都快秃了,生意确实一般。
年底那哥们儿直接问我拿钱,我说合同写了看经营情况啊兄弟,他脸一拉,活生生少干了半个月。
后来我才搞明白,这句话风险真不小,差不多就是给自己埋了个软钉子。
核心结论:风险不是一般的大
说白了,“年终奖视公司经营情况而定”这句话,在老板眼里是万能挡箭牌,在员工眼里就是一张空头支票。但你要是真信了它能帮你完全免责,那就跟我当初一样天真。
员工只要咬定“经营情况好不好你说了不算,得拿账本出来”,你就得费劲去证明。
更麻烦的是,有些地方判例里认为,如果往年都发了,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约定,你突然不发,员工能跟你掰扯半天。
我有个作设计工作室的朋友,去年就因为这句话被前员工缠了两个月,最后私下掏了三千块了事。
他说那感觉像吃了个苍蝇,不致命但恶心。
(对了,说到苍蝇,我上周在菜市场买的那把空心菜里居然夹了只小蜗牛,活的我真没想到。
) 那到底怎么操作才能既保住灵活度,又不至于被动?
(真的吗)下面我分几步说,都是我自己踩坑踩出来的土办法。
具体窍门:四步走,别偷懒
**第一步:把“视经营情况”拆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条件** 别光写一句空话。你得在后面跟上具体的、可衡量的东西。
比如“公司年度净利润达到某个数”或者“完成某个大项目回款后”。
哪怕你写个模糊的“收支平衡”,也比光秃秃那句话强。
劳动合同里的年终奖条款,越具体你越安全。
我后来改成“若年度总营收超过房租人工成本之和,则提取超额部分的百分之几作为奖金池”,虽然土,但至少有个抓手。
员工一看,哦,有公式,不是老板拍脑袋。
**第二步:在合同里加一句“发放与否及金额由公司自主决定”。
** 这听起来跟原话差不多,但区别大了。
原话把“经营情况”当成一个客观事实,你得去证明它。
加上“自主决定”四个字,就变成了主观判断权。
当然不是让你耍赖,但至少减少扯皮空间。
我认识一个开网店的老哥,他在薪资谈判的时候就明确跟员工讲:年终奖是红包,不是工资。
合同里也这么写,员工心里有数,反而不会年底突然翻脸。
**第三步:每年发年终奖之前,留个书面沟通的痕迹。
** 哪怕你就在微信上给员工发一句“今年大环境不好,哥几个担待,明年开春补上”。
别小看这个动作。
我吃过亏,有一年我口头跟后厨说了句“今年不发了”,人家转头就说我没通知。
后来我就学乖了,发个群公告,或者单独私信,截图存着。
年终奖发放条件这个东西,你平时不当回事,出事的时候就是救命稻草。
**第四步:如果真的经营困难,提前一两个月吹风。
** 别等到腊月二十八才说没钱。
员工等着这笔钱回家过年呢。
你提前吹风,人家有时间做心理准备,甚至自己找退路。
我有个做自媒体的朋友,去年十一月份就在公司群里唉声叹气,说账上只够发基本工资。
结果年底大家都没指望年终奖,他反倒省了麻烦。
当然这招有点损,但总比最后撕破脸强。
- 别把年终奖写进“工资构成”那一栏,否则性质就变了。
- 如果往年发过,今年突然不发,最好有个书面说明,哪怕就一句话。
- 面试的时候,面试技巧里教候选人问年终奖,你也得想好怎么答,别当场卡壳。
- 合同里那句话后面,尽量跟一个“例如”或者“参考标准”。
你看,连做饼都有标准步骤,何况是管人。
最后我想说,劳动合同年终奖条款这东西,你写得太硬,招不到人;写得太软,自己吃亏。
那句“视经营情况而定”不是不能用,但你得配上后续动作。
就像我面馆里那锅老汤,光说“看火候”没用,你得真去搅和搅和,不然该糊还是糊。
(如果你有更好的经验,欢迎在评论区补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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